殯葬管理條例 |
第一章 總則
4.第二項第三款第二目之業務,於縣設置、經營之公墓或火化場,由縣主管機關辦理之。 第二章 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
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
第四章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
第五章 殯葬行為之管理
第六章 罰則
第七章 附則
|
殯葬管理條例 |
第一章 總則
4.第二項第三款第二目之業務,於縣設置、經營之公墓或火化場,由縣主管機關辦理之。 第二章 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
第三章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
第四章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
第五章 殯葬行為之管理
第六章 罰則
第七章 附則
|